央廣網福州9月15日消息(記者羅曉英)為改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質量,日前,福建印發通知,實施新一輪“福康工程”項目(2025—2027年),為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配置康復器具。
扶助對象為有意愿且具有福建省戶籍(不含廈門)并持有效殘疾人證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肢體殘疾人。對于在假肢使用年限內(成年人為3年、未成年人為1年),已享受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或本項目扶助的,不再重復享受。
扶助內容包括免費適配假肢,并開展康復訓練。假肢配置費用根據不同類型設置最高限價,原則上每具大腿假肢不超過2.6萬元,每具小腿假肢不超過1.3萬元,每具前臂肌電假肢不超過2.5萬元,每具裝飾性上肢假肢不超過0.9萬元,每具髖部假肢不超過2.9萬元。
符合條件的扶助對象可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民政部門逐級審核認定后,由假肢配置承接機構對扶助對象進行臨床篩查、制定適配方案并提供假肢配置及康復訓練服務。假肢配置承接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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