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7月4日消息(記者鄭少純)7月2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廣州公積金中心”)就《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從7月2日至7月11日。
據《征求意見稿》,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低于75%時啟動商轉公貸款。
《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央廣網發 圖片來自廣州公積金中心官網)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
申請商轉公貸款時,除符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原商業貸款的住房屬于借款人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不含公積金組合貸款、貼息貸款及非購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貸款),且該商業貸款銀行為廣州市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貸款尚未結清。
(二)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原商業貸款已放款5年以上且已獲得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是原商業貸款借款人,且是貸款房屋的產權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貸款房屋不存在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產權人。
(四)貸款房屋已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五)貸款房屋未設立除原商業貸款以外的抵押登記,不存在查封、保全、設立居住權等任何權利限制情形。
(六)申請商轉公貸款時,貸款房屋是產權人家庭在本市的唯一住房。
(七)原商業貸款在申請前24個月內沒有逾期記錄。
(八)在廣州市開戶并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
編輯:羅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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