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日消息(記者 宓迪)7月2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表示,本實施辦法所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人申請將其在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貸款”)余額,全部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
《辦法》提出,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以下簡稱“個貸率”)低于75%時啟動商轉公貸款;當個貸率達到85%及以上時可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行商轉公貸款額度管控、預約申請等措施;當個貸率達到90%及以上時暫停。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可根據資金和貸款情況及時采取防控措施。
在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方面,《辦法》擬規定,商轉公貸款額度按申請時該市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商轉公貸款申請時原商業貸款余額與未來3個月應還本金的差額,且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60%。購房總價款以房屋原購買價格與房屋重新核查(重新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準。借款人實際可申請的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足以全額償還原商業貸款本息的,需先補足資金。
此外,商轉公貸款的貸款期限按申請時該市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且與商業貸款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商業住房貸款已還年限按年取整)。
商轉公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商轉公貸款發放后,遇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的,公積金中心將于次年1月1日對貸款利率進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辦法》還提出,商轉公貸款額度納入當年廣州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統一管理,具體實施時分配至每月、每日,公積金中心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商轉公貸款申請實行輪候規則,按照在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業務系統提交申請的先后順序自動獲取額度;未獲得當天額度的,按照原順序繼續輪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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