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9月10日消息(記者張強)日前,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天津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320元調整為2510元。通知如下:

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人力資源部門,有關單位: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關于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320元調整為251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4.4元調整為26.6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編輯:褚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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